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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定价目录》(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规定:“客运出租车运价、燃油附加费标准,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网络预约出租车除外。” 针对部分巡游出租车驾驶员要求对网络预约出租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诉求,我们前期两次请示省发展改革委,请省发改委明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价管理形式,得到的书面答复是:“我省网络预约出租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 另据掌握,目前国内省市均没有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价纳入地方政府的定价目录。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不得超越定价权限和范围擅自制定、调整价格。因此,我委不能超越定价将其纳入政府指导价定价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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